关于奖励2023年度全县科技创新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91
2023年,全县上下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产业技术创新,聚力创新平台建设,聚智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激励科技创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加快全县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21〕41号),经企业(单位)申报、镇区推荐、综合审核等环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标准兴企、产学研合作、“科技副总”人才、科技创新大赛、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创新平台及载体、科技计划项目、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业、商标质量及品牌等项目给予奖励,合计奖励金额1922.1万元(奖励名单附后)。
希获奖励的企业和单位不负嘉奖,勇立新功,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各镇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产业科创和科创产业双向发力”的工作导向,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断集聚创新资源,持续推动协同创新,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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