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其他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2389公安机关举报投诉平台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二)来信地址
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宝应县金湾路222号302室),收件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专班;
宝应县交通运输局(宝应县叶挺路190号401室),收件人:运输执法整治工作专班;
宝应县司法局(宝应县安民路15号106室),收件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
四、其他主要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不属于专项整治范围的问题线索请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的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执法方式、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感谢社会公众对宝应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中共宝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宝应县公安局
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