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910
俗话说:企业活则经济活,企业强则经济强。这就要求司法机关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更加注重营造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近日,县法院在执行宝应某公司与安徽某开发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遂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公司开发的22套房屋产权。随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等问题进行磋商。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同时回应被执行人公司现金流短缺、正处于融资关键期的迫切需求,县法院坚持自愿平等原则,对执行措施予以优化,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人公司将自有的3套门市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权至申请执行人名下,并交由法院查封,以确保抵押优先权和首查封处置权。然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解除对之前22套房屋产权的查封措施,并解除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在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企业仍然按月支付利息给申请执行人,实现了互赢共赢的结果。(童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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