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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417 

2019年1月中旬,“今日宝应网”等我县网络公众号刊登新闻《宝应退伍军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啦!》,经与县相关部门核实,该新闻为不实新闻。

宝应县益民公共交通公司及宝应县“扬州市民卡”公司与县民政部门核实,根据宝应县民政局、宝应县财政局、宝应县旅游局、宝应县交通运输局、宝应县双拥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宝民[2015]67号《关于实行优抚对象免费游园、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规定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实施对象为“具有宝应户籍且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各类优抚对象”!

【办理工作规程】为由各镇区民政办负责优抚对象身份审定、采集信息、汇总办卡资料(包括收集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1寸免冠蓝底照片),报县民政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统一办理公交优待卡,首次集中办理后,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上半年6月份,下半年12月份),办卡经费由县财政负担,镇区民政办负责将办好的优待卡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里,优抚对象凭卡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每年11、12月份持身份证自行到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年检,逾期未年检,暂时不能使用。

特此声明。

宝应县益民公共交通公司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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