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纪委监委关于市委联动巡察反馈 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49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4月18日至6月28日对宝应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派驻监督职责定位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2023年派驻办牵头在派驻机构内部开展2轮学习研讨交流,增强监督底气,掌握监督方式方法。邀请县人社局、卫健委、司法局等被监督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讲解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分析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以及存在廉政风险点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确保派驻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在派驻监督职权范围内选取小切口开展“微治理”,将 “微治理”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县纪委全会报告,并纳入年度考核。三是精准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措施,对党委(组)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重要节假日等开展常规监督,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通报、重要事项报备等,把监督工作具体化,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以查处案件推动派驻监督,通过查处案件发现管理漏洞,督促建章立制,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派驻办印发2期《派驻机构工作简报》,指导协调派驻组开展日常监督,做好日常监督数据报送工作。
2、关于“室组联动监督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化以“监督联动、提升问效率,问题联查、提升成案率,案件联审、提升优质率”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提升”活动,着力整合派驻监督力量、优化派驻监督方式、强化派驻监督合力。2023年,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联动监督统一调配运用人员力量、措施手段、监督信息,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二是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监督整改机制,将“室组地”协作联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初步形成一套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室组地”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合理安排审理人员、统筹推进审理进程、深化提升审理效果”的工作思路,对派驻机构立案审理工作,采取审理室、派驻办和非案件承办组三方联合审理的模式,坚持审理前会商、做好准备,审理中研究、做好推进,审理后总结、做好提炼,提高相关人员审理业务水平,形成一批优质的案件,有力提升案件优质率。
3、关于“‘纪巡审’贯通协同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纪巡审”联动新实践,2024年1月制定《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督促整改的工作路径和要求。二是按照全年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及时与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对接,2023年11月13日,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纪审”联动对接会,结合审计监督结果,拟定具体巡察工作方案和监督重点,进一步了解被巡察单位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和重点人员情况。三是实施巡审联动,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实现巡审同步进驻,加强了事中协作和质量把控,提高联动效率。四是强化机制共建,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2024年1月制定《关于明确纪巡联动工作机制职责的通知》,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的信息互通贯穿在巡察的全过程中,及时进行巡前通报、线索研判沟通,提高问题线索质量。五是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汇总,建立线索处置台账,每月定期更新内容。
4、关于“‘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腐高压态势,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工程建设、开发区“三违一滥”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投融资等行业性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的高度融合,加强督查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协同联动,以案示警,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针对重点领域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体制和制度完善。
5、关于“‘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归口统筹,规范建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由委办公室牵头,整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执纪监督等多方资源,专责实施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发,确保“两书”程序规范、权威高效。二是精准分析研判问题,注重靶向施治。深入分析研判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开列“问题清单”。三是坚持跟踪问效,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按照“谁发出、谁负责、谁督办”原则,强化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和质效评估,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建成“苏智农经”“以图管地”监督模块。依托“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数据资源,建成宝应县村级集体资源发包监管平台,对乡镇村组资源开展实地测绘,真实掌握各村组资源家底。该平台已成功在山阳镇试点运行,实现了村组集体资源线上交易,全程监管。
6、关于“‘不想腐’的教育方式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微宣传,发挥网络媒体的传播特性,持续发布案例通报、专业知识、廉政要闻等信息。二是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算账》《程败》,开设庭审旁听,召开5.10全县党风廉政教育日暨“一把手”警示教育活动与“清风荷韵”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主题活动。三是打造“清风荷韵”廉洁文化系列活动,每月一主题,分层分类开展廉洁教育,组织家风专场活动,以优良家风带动党风政风民风不断向好。四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跟踪做好后期线索处理。
7、关于“把握‘四种形态’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实事求事,以事实认定为基础,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不放大不缩小问题性质。二是注重抓早抓小,正确运用谈话、函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注意监督关口前移,对发现的违纪小问题早处理。三是落实“四敢”要求,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四是转变办案理念,提升“四种形态”处置质效。
8、关于“谈话安全规范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中纪委八个严禁、省纪委六条底线、市纪委五项核心要求等办案安全工作要求,筑牢办案安全底线。二是加强办案安全监督检查,每月对“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周对使用中的留置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三是升级改造“走读式”谈话场所,投入使用智慧平台,“走谈式”谈话场所通过智慧平台统一管理、实时监督。
9、关于“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压的还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责任,制定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三查摆三强化”检视整治。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分层分级开展全员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家庭情况、实际困难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按计划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
1、关于对“聚焦决策部署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督,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开展专项整治,由相应的派驻组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着力保障市场竞争环境公平有序。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每周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对接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跟进相关线索的调查处置。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关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担责的“两个责任”全覆盖体系。完善清单落实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召开会议对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职评议。二是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县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县委主要领导通过与镇(区)及部门单位“一把手”集中进行廉政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镇(区)及部门单位“一把手”及时提醒教育和提出工作要求。县纪委书记主动约谈镇(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管党治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关于“参与中心工作靠前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监督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三重一大”项目制定实施《2023年度全县重点工作立项监督方案》,对产业强县、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实行以事立项监督,建立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室组地”联动的监督单元,通过现场督查、走访调研、跟踪督办、座谈会商等方式开展“一线”监督,切实保障“两报告一文件”下达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制定《宝应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营商环境任务清单逐一明确了相关监督主体,并明确了四方面监督重点,列出七项工作措施。从全县选取部分重大项目,下沉一线,靠前监督,排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卡点,厘清责任主体,推动解决制约和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三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专项监督、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4、关于“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拔具有法律、金融、审计、会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干部队伍专业化。二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在学习大讲堂、青廉讲堂的基础上,加大案例教学力度,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交流”等,提升培训质效。三是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资源,一体推进“纪巡审”联动,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增强监督实效。四是以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科技手段,深化大数据运用,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5、关于“标本兼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案促治。在专项治理中,坚持办案开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化融资领域专项治理,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系统总结案发单位存在的问题根源,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治。二是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平台融资领域、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等方面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县财政局、城控集团等单位出台《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关键环节与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6、关于“监督整改未能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全程跟踪墓葬领域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县民政局对监察建议提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由四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分别牵头深入联系镇(区),对墓葬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二是“纪巡审”联动开展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将殡葬领域问题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关注内容,同时由县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组,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查快处,促进全县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向相关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7、关于“案件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乡案县审,通过初核审理、结案前审核双把关等方式对基层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召开案件高质量发展培训会,帮助基层纪委提升卷宗装订、处分执行、案件查办等能力。三是开展全县案件质量评查,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立行立改,并将评查结果与考核挂钩。2023年扬州市纪委案件质量评查中,我县有2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
8、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二是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县镇两级的执纪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处分执行情况,提升处分执行人员能力水平,规范处分执行工作。
9、关于“年轻干部履责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实绩,分批调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二是持续做实分层分类培训,紧扣业务需要和干部需求,有针对性地为纪检监察干部解决盲点、疑点和难点问题,一体推进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实战训练,抽调业务骨干参与上级纪委案件查办,组织乡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等,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宝应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和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聚焦问题、一抓到底、严格把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查,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是注重巩固提升,深化运用市委巡察重要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巡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刻剖析原因,确保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切实把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做扎实、做到位,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8282719;邮政信箱:宝应县行政中心纪委办公室,邮编225800。
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 应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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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全面部署,有力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以实际行动自觉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10月13日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专题部署。研究制定《宝应县纪委监委关于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成立市委巡察宝应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组织推动整改落实,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牵头负责,抓好相关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涉及的整改牵头部门和其他配合部门均明确第一责任人,抓好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专项治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到位、逐项销号。
三是注重巩固提升,发挥治本作用。坚持“真改实改、纠建并举、促进规范”原则,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突出整改质效提升,紧扣问题剖析、对照查找、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等环节,各牵头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协调、会商会办、审核把关等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截至2024年1月11日,22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长期坚持常态化推进的整改问题9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全面部署,有力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以实际行动自觉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10月13日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专题部署。研究制定《宝应县纪委监委关于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成立市委巡察宝应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组织推动整改落实,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牵头负责,抓好相关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涉及的整改牵头部门和其他配合部门均明确第一责任人,抓好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专项治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到位、逐项销号。
三是注重巩固提升,发挥治本作用。坚持“真改实改、纠建并举、促进规范”原则,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突出整改质效提升,紧扣问题剖析、对照查找、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等环节,各牵头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协调、会商会办、审核把关等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截至2024年1月11日,22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长期坚持常态化推进的整改问题9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派驻监督职责定位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2023年派驻办牵头在派驻机构内部开展2轮学习研讨交流,增强监督底气,掌握监督方式方法。邀请县人社局、卫健委、司法局等被监督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讲解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分析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以及存在廉政风险点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确保派驻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在派驻监督职权范围内选取小切口开展“微治理”,将 “微治理”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县纪委全会报告,并纳入年度考核。三是精准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措施,对党委(组)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重要节假日等开展常规监督,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通报、重要事项报备等,把监督工作具体化,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以查处案件推动派驻监督,通过查处案件发现管理漏洞,督促建章立制,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派驻办印发2期《派驻机构工作简报》,指导协调派驻组开展日常监督,做好日常监督数据报送工作。
2、关于“室组联动监督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化以“监督联动、提升问效率,问题联查、提升成案率,案件联审、提升优质率”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提升”活动,着力整合派驻监督力量、优化派驻监督方式、强化派驻监督合力。2023年,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联动监督统一调配运用人员力量、措施手段、监督信息,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二是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监督整改机制,将“室组地”协作联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初步形成一套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室组地”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合理安排审理人员、统筹推进审理进程、深化提升审理效果”的工作思路,对派驻机构立案审理工作,采取审理室、派驻办和非案件承办组三方联合审理的模式,坚持审理前会商、做好准备,审理中研究、做好推进,审理后总结、做好提炼,提高相关人员审理业务水平,形成一批优质的案件,有力提升案件优质率。
3、关于“‘纪巡审’贯通协同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纪巡审”联动新实践,2024年1月制定《关于建立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交流、督促整改的工作路径和要求。二是按照全年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及时与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对接,2023年11月13日,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纪审”联动对接会,结合审计监督结果,拟定具体巡察工作方案和监督重点,进一步了解被巡察单位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和重点人员情况。三是实施巡审联动,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实现巡审同步进驻,加强了事中协作和质量把控,提高联动效率。四是强化机制共建,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2024年1月制定《关于明确纪巡联动工作机制职责的通知》,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的信息互通贯穿在巡察的全过程中,及时进行巡前通报、线索研判沟通,提高问题线索质量。五是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汇总,建立线索处置台账,每月定期更新内容。
4、关于“‘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腐高压态势,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工程建设、开发区“三违一滥”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投融资等行业性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的高度融合,加强督查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协同联动,以案示警,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针对重点领域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体制和制度完善。
5、关于“‘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归口统筹,规范建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由委办公室牵头,整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执纪监督等多方资源,专责实施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制发,确保“两书”程序规范、权威高效。二是精准分析研判问题,注重靶向施治。深入分析研判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开列“问题清单”。三是坚持跟踪问效,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按照“谁发出、谁负责、谁督办”原则,强化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和质效评估,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建成“苏智农经”“以图管地”监督模块。依托“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数据资源,建成宝应县村级集体资源发包监管平台,对乡镇村组资源开展实地测绘,真实掌握各村组资源家底。该平台已成功在山阳镇试点运行,实现了村组集体资源线上交易,全程监管。
6、关于“‘不想腐’的教育方式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微宣传,发挥网络媒体的传播特性,持续发布案例通报、专业知识、廉政要闻等信息。二是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算账》《程败》,开设庭审旁听,召开5.10全县党风廉政教育日暨“一把手”警示教育活动与“清风荷韵”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主题活动。三是打造“清风荷韵”廉洁文化系列活动,每月一主题,分层分类开展廉洁教育,组织家风专场活动,以优良家风带动党风政风民风不断向好。四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跟踪做好后期线索处理。
7、关于“把握‘四种形态’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实事求事,以事实认定为基础,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不放大不缩小问题性质。二是注重抓早抓小,正确运用谈话、函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注意监督关口前移,对发现的违纪小问题早处理。三是落实“四敢”要求,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四是转变办案理念,提升“四种形态”处置质效。
8、关于“谈话安全规范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中纪委八个严禁、省纪委六条底线、市纪委五项核心要求等办案安全工作要求,筑牢办案安全底线。二是加强办案安全监督检查,每月对“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周对使用中的留置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三是升级改造“走读式”谈话场所,投入使用智慧平台,“走谈式”谈话场所通过智慧平台统一管理、实时监督。
9、关于“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压的还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责任,制定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三查摆三强化”检视整治。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分层分级开展全员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家庭情况、实际困难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按计划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
1、关于对“聚焦决策部署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督,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开展专项整治,由相应的派驻组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着力保障市场竞争环境公平有序。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每周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对接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跟进相关线索的调查处置。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关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担责的“两个责任”全覆盖体系。完善清单落实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召开会议对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职评议。二是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县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县委主要领导通过与镇(区)及部门单位“一把手”集中进行廉政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镇(区)及部门单位“一把手”及时提醒教育和提出工作要求。县纪委书记主动约谈镇(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管党治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关于“参与中心工作靠前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监督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三重一大”项目制定实施《2023年度全县重点工作立项监督方案》,对产业强县、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实行以事立项监督,建立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室组地”联动的监督单元,通过现场督查、走访调研、跟踪督办、座谈会商等方式开展“一线”监督,切实保障“两报告一文件”下达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制定《宝应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营商环境任务清单逐一明确了相关监督主体,并明确了四方面监督重点,列出七项工作措施。从全县选取部分重大项目,下沉一线,靠前监督,排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卡点,厘清责任主体,推动解决制约和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三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专项监督、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4、关于“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拔具有法律、金融、审计、会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干部队伍专业化。二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在学习大讲堂、青廉讲堂的基础上,加大案例教学力度,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交流”等,提升培训质效。三是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资源,一体推进“纪巡审”联动,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增强监督实效。四是以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科技手段,深化大数据运用,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5、关于“标本兼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案促治。在专项治理中,坚持办案开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化融资领域专项治理,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系统总结案发单位存在的问题根源,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治。二是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平台融资领域、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等方面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县财政局、城控集团等单位出台《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关键环节与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6、关于“监督整改未能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全程跟踪墓葬领域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县民政局对监察建议提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由四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分别牵头深入联系镇(区),对墓葬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二是“纪巡审”联动开展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将殡葬领域问题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关注内容,同时由县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组,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查快处,促进全县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向相关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7、关于“案件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乡案县审,通过初核审理、结案前审核双把关等方式对基层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召开案件高质量发展培训会,帮助基层纪委提升卷宗装订、处分执行、案件查办等能力。三是开展全县案件质量评查,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立行立改,并将评查结果与考核挂钩。2023年扬州市纪委案件质量评查中,我县有2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
8、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受处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二是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县镇两级的执纪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处分执行情况,提升处分执行人员能力水平,规范处分执行工作。
9、关于“年轻干部履责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实绩,分批调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二是持续做实分层分类培训,紧扣业务需要和干部需求,有针对性地为纪检监察干部解决盲点、疑点和难点问题,一体推进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实战训练,抽调业务骨干参与上级纪委案件查办,组织乡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等,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宝应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和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聚焦问题、一抓到底、严格把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查,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是注重巩固提升,深化运用市委巡察重要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巡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刻剖析原因,确保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切实把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做扎实、做到位,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8282719;邮政信箱:宝应县行政中心纪委办公室,邮编225800。
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 应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