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重要物资运输车辆有了“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21-08-04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99
8月2日,记者从宝应县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通行证办理工作。
目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做好全县防疫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了关于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的相关要求通知。
通知明确,《通行证》发放范围:进出宝应运输物资车辆,县内运输原则上不发放《通行证》。发放的流程是:工业企业货物运输由企业向所在镇区提出申请(宝胜集团和县属企业可直接向工信局申请),由镇区审核后,再由工信局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车辆、驾乘人员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是否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驾乘人员“两码一证明”(健康码、行程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审核合格后,由公安部门发放《通行证》。生活物资由县商务局负责审核,农资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审核内容与工业企业要求一样。
据介绍,这次办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实行一车一证,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但驾乘人员必须“两码一证”齐全有效,否则收回《通行证》,车辆、人员原路返回。全县各疫情查控点要按照疫情指挥部要求,对持有通行证车辆,运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以及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在进行必要的检查后予以放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记者: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