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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出台新《宝应县古城区民居修缮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9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91 

古城区不少房屋有着百年以上的历史,由于年久失修,很多房屋需要进行修缮。今年我县出台了新的《宝应县古城区民居修缮实施意见》,古城区居民修缮房屋可以申请资金补助,新的政策不仅让居民的老旧房屋可以得到及时修缮,还保留了古城的历史风貌。

今年63岁的王永才住在画川社区大察院巷,由于房屋破损严重,他向政府部门申请房屋原址重建,申请报告很快得到了答复。县古城办工作人员经过实地查看,同意了王永才房屋重建的申请,并向他宣传了新的惠民政策。

县古城办工作人员每天上门对王永才的房屋修建进行指导,出具相关的设计图纸,在修建的过程中保护了我县古建风貌。“屋面采用宝应传统的小瓦结构,加上小瓦的屋架,外立面用的是仿古的小青砖进行修复,这都符合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可以拿到一定的资金补助。”县古城办工作人员介绍。

王永才告诉记者,他家的老宅已经有100年历史了,先后有5代人在这里居住,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虽然现在的房子是新的,但是青砖黛瓦的古典风格得以延续,让他感觉十分亲切。

根据《宝应县古城区民居修缮实施意见》的规定,古城区居民修缮房屋必须到社区和古城办先行报备,才能申请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按照房屋修缮款的30%进行计算,每户最高限额是25000元。居民增加古典门窗、砖雕、石雕等仿古艺术装饰还可以享受单项费用60%的补助,最高限额是10000元。如果是贫困户或者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居民,还可以享受10000元的补助。这项政策发布以来,县古城办联合古城保护范围内的3个社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得到了居民的积极响应。

家住崔家菜园的姚艾筠也是今年新政策的受益者,通过社区的宣传,姚艾筠知道了这项政策,房屋修缮申请得到批复后,他主动配合社区和古城办,按照相关要求对房屋破损的部分进行了修复。

画川社区党总支书记介绍,该社区一共申请了8户危房改造,目前,这8户房屋已经全部按照相关要求施工完成。“通过在社区的宣传,老百姓从开始的不理解到目前的积极参与。我们这里还有12户明年修缮房屋的申请表。”县古城办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这项民生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5户居民的房屋通过申请得到了修缮和重建,古城区的面貌也得到了很好地维护。目前,县古城办正在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这15户房屋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放补助资金。

据悉,以往有居民私自进行修缮,县古城办联合城管部门,进行了好几起执法行动。自今年新政策出台后,居民积极参与到古城区建设中来,不仅改善了老城区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还使我县传统风貌得以传承。

·记者 刁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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