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宝应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用“一对一”反馈的方式进行。
10月9日至15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巡察的2家乡镇、12家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部分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支撑了我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抓得不严不实;有的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够全面,存在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现象。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扛起使命担当,提升工作质效,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以“政治监督精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为目标导向,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聚焦聚力,务实立行,高标准落实巡察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发展氛围,有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与制度根源。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迅速行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真抓实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聚焦问题,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强化引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成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记者:房雪桥 居大军 蔡健 朱永军 胡华春 葛文鑫 翟晨 柴浏(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