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督查个体诊所药械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26
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工作要求,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近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健委对个体诊所药械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自查自纠(6月)、检查查处(7-10月)、总结提高(11月)。在6月份个体诊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近期,宝应县各市场监管分局、县卫健委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全面开展检查,实行全覆盖,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药械购进验收管理、贮存养护管理、调配使用管理。按照坚持教育、规范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要求尽快整改到位,该规范的落实规范,同时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超范围和超方式经营使用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至目前,检查中发现1家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移送县卫健委进一步调查处理;1家诊所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正在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我局将对个体诊所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旨在要求医疗机构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药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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