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大来宝开展《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31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62
5月29日上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长明率队来宝开展《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副县长金陵等陪同参加。
根据我县 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县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 20.8%,到2018年已达到25%。为切实缓解养老服务压力,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县按照“全面覆盖、层次健全、布局合理、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疗养老相结合、专业服务为方向的养老服务体系。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安宜镇莲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发区东方红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地察看了服务设施的建设、服务内容的提供以及服务人员的配备等,对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我县在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我县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我县将认真听取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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