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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9-0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178 


近期,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周军家参加。


8月31日和9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谢存道率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安宜镇和住建局,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资料,并赴相关小区实地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镇、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社区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以及业主代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金荣指出,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关心的身边“小事”,也是重要的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社会稳定。


陈金荣强调,要明晰法定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的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掌握本部门的法定责任,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知法、明责;要梳理存在问题。围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排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找出问题根源;要依法履职尽责。针对法律法规明确的部门职责,研究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条例》落地见效;要加强条例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不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切实提升宣传的实效性和普及面;要改进优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多从自身查找不足、剖析原因,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群众沟通引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要形成联动机制。部门、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要加强沟通,整合力量,相互支持,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8月31日和9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带领第一执法检查组,赴望直港镇、开发区(黄塍镇)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8月31日和9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赴安宜镇、泾河镇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8月30日至9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带领第三执法检查组,赴曹甸镇、安宜镇、山阳镇和相关部门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9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带领第四执法检查组,赴安宜镇、氾水镇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记者:胡华春 刁品杰 房恒韬 葛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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