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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有芳同志在全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11/4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9478次字号:【


(2004年11月4日)

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我县第六届村委会将于今年年底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9月25日、10月12日省市先后召开会议,对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县委、县政府对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这项工作。下面,我就全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意见: 

  一、认清形势,增强搞好换届 选举工作的责任感

  自1988年以来,我县连续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要认真把握当前选举工作形势,分析和研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换届选举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1、认真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态势。

 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全县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两个率先”进程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二是经过多年村民自治的实践,我县民主选举工作有了比较好的基础,民主程度不断提高,选举程序不断完善,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法制氛围;三是前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践,培养了一大批熟悉村委会选举工作的业务骨干,为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这些都为我们开展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认真分析换届选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经过多次村级区域调整合并,村域范围不断扩大,村民人数急剧增多,原自然村的工作还未完全融为一体,村民选举大会组织难度加大;二是传统的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涌入城市,并由一人外出变为举家迁徙,由临时居住变为多年不归,人口流动日益加剧,人户分离现象更加突出,选民登记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三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商品生产者的农民,其生产、生活的自主性、独立性日益增强,对村级集体的依赖性相对减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对民主选举村级领导班子缺乏应有的热情和关注;四是全县开展村级干部核编定员、竞争上岗工作后,精减了大部分村级干部,他们中有一些同志心理还不平衡,可能对选举的组织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五是随着城市和农村集镇的不断增容扩大,“村居合一”越来越多,为选举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六是换届届期偏短,“村民怕烦,干部怕难”的思想逐年抬头。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

  3、坚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信心。

  依法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事关农民群众的利益,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全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使,关系到全县237个行政村,82万农村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带有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依法办事,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步骤

  1、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以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直接、普遍、差额、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真正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带领群众致富、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夯实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提高村委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加快富民强县,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保障。

  2、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

  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和步骤要相对集中和统一,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从2004年11月初开始,至2004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11月10日前)。建立各级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并以会代训举办村委会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有关选举工作法律、法规,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教育基层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教育村民以积极、正确的态度参与选举,为换届选举作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11月15日前)。公布选民登记的时间、地点、方法,组织村民有序进行登记,核对选民身份,张榜20天公布选民名单。

  第三阶段:提名确定候选人(11月25日前)。宣传作为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教育选民克服家族、宗族等因素干扰,出以公心推选好候选人。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2月10日前)。公布投票的时间、地点、程序和方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召开选举大会,让选民充分发挥民主权利,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委会干部。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12月20日前)。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修订完善各项村务规章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

  第六阶段:总结验收(2004年12月31日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各种文书、资料进行整理,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检查验收的标准是:所有村委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程序规范合法;村委会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实行差额选举;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设立了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向当选人颁发了当选证书;村委会各项制度健全。检查验收采取镇(区)自查,县检查的办法进行。

  三、规范程序,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

  换届选举的六个阶段,选举实施阶段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照《江苏省村民自治工作规程》中明确的有关选举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好以下“四关”:

  1、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村民选举委员会是负责主持本村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其成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选举工作的成败。各地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9人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发动,注意发挥党员、村民代表的作用,引导选民把懂法律、讲原则、有威信的人推选进选举班子。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凡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就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缺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选举前组织村民理财小组对本村财务进行审查,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2、选民登记关。选民登记是确认和办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参加选举的唯一合法手续,也是选举委员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民统计的工作。按照选举有关规定,要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同时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过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各地要以选举工作片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进行登记;或派人主动上门进行登记。针对我县城市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区划调整、村组合并、人口流动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工作。坚持做到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凡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有关政策精神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候选人提名前向选民发放选民证。选民登记在册,与选民证对应编号,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3、提名、确定候选人关。提名确定候选人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的一环,也是广大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开始。这项工作直接反映村民意愿,关系到选举出的村委会的素质、权威及今后的工作。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要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提名大会或以选举工作片为单位召开提名会议的方式,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要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地确定候选人,坚决制止指选、派选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提名候选人阶段,各地要积极引导选民克服家族、宗族观念,出以公心,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要保证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使女性在村委会成员中占有适当名额。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除少数条件不具备的村外,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的前3天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各镇区可在党支部书记威信高、选举成功率大、条件成熟的村试行“无候选人一次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

  4、投票选举关。投票是选举的中心环节,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形式,其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在选举前要按规定确定好选举工作人员,制作好票箱,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要求,核实选民人数;要确立投票选举方式,各村可通过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分设投票站投票等方式,选举村委会成员。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村民亲自投票。要严格控制委托投票人数,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县民政局和镇区领导向当选人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当选证书。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必须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不得先选委员,再由委员推选主任、副主任。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应及时建立完善村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并以工作片为单位推选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新一届村委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本村特点和实际,研究制订三年任期目标和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依法制订、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完善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搞好村务公开。

  四、精心组织,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措施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法制性很强,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根据市县统一部署,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2004年12月底前结束。这段时间正处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十分繁忙,工作压力较大。各地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精心准备、精心实施,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组织保障工作,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1、要精心组织指导。县里已经成立了由刘星驰副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的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各镇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两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指导选举工作。各镇区组织、农经、财政、司法、民政部门要把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作为下半年本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和排队摸底,积极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供党委、政府领导决策;要全面掌握选举工作动态和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要高度重视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加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确保选举工作合法、规范、公正、公平。

  2、要搞好宣传教育。搞好宣传教育,是抓好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中广泛宣传民主选举的作用和意义,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选举的全过程,并区别选前、选中、选后等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把法律交给群众,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对干部来说,应当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依法办事;对群众来说,则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3、要开展业务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律、政策常识和技术性要求很高,为了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必须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抓好《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办14号、17号文件、民政部35号文件、省两办23号文件、市两办57号文件和县两办62号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每个选举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懂法、知法并依法工作,熟练掌握选举的具体程序和基本环节,在选举工作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

  4、要抓好试点工作。要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带来的问题和困难,选择不同类型的村进行先期试点,特别是充分准备、充分发动、严格依法、严格程序、民主公开等各个方面的试点,积累经验,摸索路子,探索创新选举工作的新方法,今年要注重在“两个一”上抓试点,即在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和“一次直接选举”上做文章。县里在鲁垛镇进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由于鲁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过细工作,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以及“无候选人一次直接选举”的做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5、要依法规范操作。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规范操作要严格,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要落实选举经费。各镇区财政要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具体标准按苏办发[2004]23号文件要求执行,由民政部门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材料等项工作的开支。

  村委会选举结束后,各地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17号),《意见》进一步阐明了新形势下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一系列政策。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要对照《意见》,对近年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和总结,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重点检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基本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是否实行民主决策;是否建立和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审计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等。凡是与《意见》精神相一致的,要继续坚持;不完全一致的,要及时补充和完善;要通过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证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把农民群众在村务管理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我县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把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而共同努力。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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