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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宝同志在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4/12/30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11110次字号:【


(2004年7月19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动员会议,主要是以宣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通过整治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增强全民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的法律意识,动员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法治理念,保障和促进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因此,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宣传发动的大会,也是一次落实责任的大会。下面,我就如何组织好、实施好这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意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道路交通管理的法治化,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照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广大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交通违法情况比较突出;城乡不少地方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交通安全管理手段比较单一,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就是要宣传好、贯彻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制权威,提高全体公民法制意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流畅。

  首先,开展整治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充分体现。我们的党是人民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加快发展的目的,不但是要让老百姓享受到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同时也要创造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开展整治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执行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是各级党政组织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具体体现,正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

  其次,开展整治活动,是实现科学管理、依法治县的具体举措。小康的社会必须是法治的社会,服务的政府首先是法治的政府。从人治转到依靠法治解决问题,是各项工作进入科学管理轨道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政府开明的重要标志。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了法治精神。开展整治活动,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既是让普法教育走向基层、走向生活的过程,也是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自我教育、自我对照的过程,对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行为有规、做事依法的良好环境,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三,开展整治活动,是打造“平安宝应”、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区域经济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环境的竞争,尤其是治安环境。而投资者衡量一个地区的治安环境,第一印象就是看这个地区的道路交通环境。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城市化、工业化互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农村通达工程,一方面城市化水平、城乡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同时,全县交通环境仍难以适应大开放、大发展、大招商的需要。仅今年1-6月份,全县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起,死亡30人,伤56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1万元。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广大客商和群众对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反响很大,意见很多。第五届荷藕节举办在即,能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打造出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来迎接中外客商,在一定意义上讲,决定着办节的质量、水平,也影响到客商在宝应的投资热情和信心。我们必须从打造“平安宝应”的高度,从推进全县经济跨越式、追赶式发展的高度,将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这一要求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实效

  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广泛性,决定了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提高这次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领导同志是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整治活动能否有效实施,也关系到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能否取得实效。要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意识,树立“优化交通环境靠我靠大家”的参与感和责任感,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从职能部门抓起。公安机关交通警察、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人员,是连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也是这次整治活动的主要执行者和推动者。要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纯洁执法目的,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是要从机动车驾驶员抓起。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学习教育。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前提,作为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方面,抓实抓紧。努力做到每个机动车驾驶人都能全面系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熟悉和掌握每个条款的基本含义,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要从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抓起。整治活动,要从关键处着眼,从重点问题入手。针对目前广大客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商贩乱设摊点、三轮车乱停乱闯、公交车随叫随停、摩托车违章严重、自行车乱闯机动车道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重拳出击,强势推进,迅速打开道路交通整治的新局面,确保短期有成效,长期不反弹。

  五是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抓起。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学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他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如何,对能否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至关重要。要通过这次活动,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特别是要培养青少年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从而实现道路交通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注重方法,共同抓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打造管理科学、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抓好整治的合力。

  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在整治活动中,要创新思路,创新办法,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整治措施上,既要有正面宣传,也要有反面宣传;既要注重法律条文的讲解,也要利用道路交通安全的典型案例;既要突出桥头、路头、街头、道口、长途车站等重点区域,也要突出学校、工厂、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周边环境。在整治形式上,要坚持部门合作与小分队出击相结合,重点场所与一般区域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整改警示相结合,做到点面互动、城乡联动,确保整治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配合作用。交通、教育、民政、广电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运作,利用发放宣传材料、刷写宣传标语、张贴挂图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关心、遵守道路交通秩序。各级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特别是各镇村组和街道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在这次整治活动中,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断加强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要突出对本单位开车或骑摩托车、自行车上

下班的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城建、工商部门要坚持教育、惩处并重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店外店”整治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要组织司法工作者和交通警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走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和家庭。

  要充分发挥学校课堂的教育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渗透到素质教育之中,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利用电视、电影、图片等教学方法,进行形象、直观、生动的教育。通过建立少年先锋队道路交通安全岗、安全站等形式,进行法治实践教育,增强中、小学生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宝应通讯》等载体,利用现代宣传手段,扩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开辟集中整治的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免费制作发行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光盘、记录片;介绍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文明标兵”、“模范家庭”、“先进个人”,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培养好公民在行车走路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强化领导,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各行各业,需要各级党政组织齐抓共管,真抓实管,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个个关心的良好氛围。要明确领导。在城区,成立由公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交通、教育、宣传、广电、司法、安宜镇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乡镇,成立由各镇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中心学校校长、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别以城区、集镇为整治中心,明确计划,突出重点,阶段推进。领导干部要在这次整治活动中亲自带队,靠前指挥,认真履行好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能,保证整个活动组织有力,措施得力,效果明确。要明确目标。通过大张旗鼓、形式多样的整治活动,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整治攻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家喻户晓,让“不遵守交通秩序就是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确保桥头、路头、街头等重点区域,当前影响交通秩序的重点问题,在本月之前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确保城乡交通环境在荷藕节之前有一个大的改善。要明确责任。活动期间,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行使自身职能,抓好交通环境整治的同时,加强对乡镇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促进乡镇整治工作的再提高。本月底,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城区和各镇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公安部门、各镇分管负责同志是这次整治活动的具体责任人,要立足超前,立足实干,确保以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顺利通过这次验收。

  同志们,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既是一项普法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和各单位要以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从我做起,从遵守交通秩序做起,全力打造法治宝应,为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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