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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龙同志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的讲话
2004/12/30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7476次字号:【


(2004年8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贯彻《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暂行规定》。会上,学习传达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辅导性发言,最后,市领导对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应该说,在秋季新学期即将开学之际,市委、市政府召开今天的会议很及时,也非常必要,体现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对于我县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理解为什么从中央到各级地方都十分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近几年来,国家教育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每年都下发专门文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由此看出,从中央到各级地方历来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都十分重视,我个人认为,重点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教育工作本身具有其特殊性。教育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和应尽的责任。如果在学校这片教书育人的净土上存在乱收费,特别在义务教育阶段,利用“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的名义乱收取费用,就只能使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为少数“贵族学生”服务,给普通学生家庭带来精神上、心理上的不平衡,有背于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不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党纪政纪有要求。去年,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都将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作为纠风专项治理的一号工程部署。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等七部门要求继续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今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今天的会议上,我们刚刚学习传达了《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反映了从中央到省、市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纪律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贯彻好今天的会议精神,我们必须在思想上与中央、省、市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三是人民群众有期盼。教育收费尤其是中小学收费,是广大老百姓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损害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理解百姓、善待百姓的实际出发,进一步重视和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第二,要以贯彻《暂行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一要深入宣传发动。会后,各镇要立即将这次会议精神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层层召开有关方面会议,原原本本的传达学习《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市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治理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各级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动力和压力。二要强化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工作格局不变,力度不减。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全力抓,特别对曾出现过乱收费行为的“重点”学校,要明确专人,加强监管,绝不允许出现反弹。一旦发现乱收费现象,要派重兵,下猛药,迅速给予纠正,防止形成连锁反应。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总牵头、总协调、总负责的责任,尤其要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纠正和抵制教育乱收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要寻求重点突破。一是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各镇、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公示教育收费内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享有对教育收费的知情权。二是坚决堵绝源于教育内部的乱收费,把这一类乱收费作为一道“红线”,绝不允许越雷池一步。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代办费管理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办重点班、实验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乱收费,严禁中小学超标准收费、巧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三是规范收费手续程序,做到先公示、后收费,不公示、不收费。新学期开学收费时,一律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各学校不得擅自使用其它票据。四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按照县教育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学校一切收费行为,杜绝一切乱收费现象。

  第三,要严格执纪执法,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天的会上,市纪委把9月份确定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督查月。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吃透《暂行规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教育乱收费的人和事。要集中力量组织自查自纠。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镇有关干部要职责到人、分工到校,现场监督检查本区域内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密切注视收费动态,及时调处有关矛盾和问题。要主动配合好全县近阶段面上的督查。从昨天起,由县四套子分管领导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开始分赴各镇督查新学期教育收费工作,请各镇、各学校主动配合,如实汇报教育收费情况,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要迅速纠正、抓紧整改,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联合执纪执法的力度。县纪检监察、农工办、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组,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执纪执法 ,对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学校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一律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暂行规定》的严肃性,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大家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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