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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竹青同志在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004/10/14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16572次字号:【


(2004年10月14日)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动员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县各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努力构建全县公务用车新机制。刚才,县纪委常委、廉政室主任黄如萍同志宣读了《关于镇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了科学制定这个《实施意见》,县监察、财政、物价、交通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县车改的政策性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组织实施好这次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公车改革的自觉性

  近年来,公务用车的不断增加和使用管理中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推行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制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它对于进一步减轻财政负担、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是贯彻上级要求、保证政令畅通的具体体现。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遏制用车腐败和以车谋私的不正之风。省纪委三次、五次全会也就乡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于去年11月份在江阴专门召开了乡镇公务用车改革经验交流会。市委、市政府也很重视乡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今年6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乡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县推行公车改革,符合中央和省市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是用改革手段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绝不是简单地解决坐不坐公车、省不省费用、减不减司机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认清改革形势,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把改革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2、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是减少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的现实需要。从已实行车改的地区看,改革后乡镇公务用车费用普遍下降,仪征市车改后年度发放交通费比车改前下降31.5%;楚州区实行返租倒包车改后,全区乡镇一年公务用车费用节约100多万元。从我县有关镇和县级部门实行车改试点情况看,成效也较为明显。当前,我县各镇财政十分紧张,不少镇保吃饭、保运转都十分困难,还需要支付一笔沉重的公车费用负担,如果再不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其结果可能是公车越来越多、司机越来越多、费用支出越来越多,终将影响镇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对此,我们务必要算好经济帐、政治帐,务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减少用车费用支出,改善支出结构,减轻财政压力,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

  3、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是制止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一段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在用车上相互攀比,有的甚至违反规定把公务用车变成专车,基层看不惯,群众有意见;由于各镇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车辆配置“苦乐不均”,即使在同一个镇,班子成员对公车使用也不平等,影响了团结,影响了工作;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地方利用公车维修保养中的漏洞吃回扣、报费用,滋生了不正之风,等等。这些问题被群众戏称为“马路腐败”、“车轮腐败”,一定程度地影响了镇级党委、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的关系。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改革,只有用制度的力量加以管理和约束,才能消除用车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而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把各种费用算在明处,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能够塑造干部形象,密切党群关系,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二、把握重点,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要抓住关键,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把握好车改的基本原则。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镇公务用车改革采取“返租倒包”方式,这既借鉴了外地的成功经验,也符合我县的实际状况,是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具体地讲,要坚持好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确保公务原则。公车改革以保证正常工作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这是公务用车改革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二是压缩支出原则。切实解决公务用车中存在的高消费、低效能、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改革后这些费用支出明显低于改革前的费用支出。三是实事求是原则。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车改后各方承受能力,既要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保证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到位。

  2、要妥善处置分流原有公车和驾驶人员。对参加车改的车辆,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要按照公开、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由县物价部门统一组织评估、拍卖。各镇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公务用车要加紧评估,除出差等特殊因素外,所有改革车辆的评估工作要在10月20日之前结束。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这次公车改革过程中,各单位驾驶员可按评估价优惠购车,如出现本单位驾驶员不购买或有2人购买同一辆车的情况,要公开竞价拍卖,体现公正公平,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各镇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严格执行《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公车改革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好驾驶人员的切身利益,原则上驾驶员的劳动关系要在10月25日前处理到位。

  3、要扎实搞好车辆返租。根据这次公务用车改革的政策规定,车改后各镇政府机关可以返租一辆小轿车,并按年度租用车辆的“使用权”。为了统一各镇返租车辆的费用支出标准,县里按照车型分类,确定了一个租金数额和车辆油耗指标,各镇可以协商确定返租车辆的租金和油耗,也可通过竞标的方式确定租金和油耗。在租赁期间,各镇政府不得承担驾驶员工资和车辆维修费、保险费、年审费、养路费等费用,对所返租的车辆以及租金、油耗等情况,要及早报县车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总体上各镇返租车辆工作要力争在10月25日前结束。

  4、要科学确定补贴标准。交通费补贴标准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标准过高,就会加重财政负担,偏离了改革方向;标准过低,又保证不了工作需要,不符合改革的要求。对此,我县确定车改交通费补贴标准的原则是,发放的交通费补贴总额(含返租车辆租金和汽油、过路等费用)要在前三年所有交通费用年平均额的基础上有所下降,享受交通补贴的对象为各镇在

编在职且参加正常工作分工的机关干部。对目前交通费补贴发放已有标准的镇,原则上按原标准执行,对没有确定标准的镇,要依据各镇距离县城远近、镇域面积大小、财力状况以及镇机关干部职级、分工等情况区别对待,并按照“总额控制、费用包干、超支自负、节余归己”的原则,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费补贴。各镇发放交通费补贴方案要同车改方案一起报县公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进行

  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组织力度,扎实有序推进。

  一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公务用车改革是职务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公务活动方式的一次全新探索。对此,各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车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副镇级以上干部对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大家消除个人和小团体的狭隘利益观,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争做改革的拥护派和促进派。同时,要超前做好公车驾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宣传车改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政策,使他们认识到车改的初衷不是针对驾驶人员的,而是形势所逼、迫不得已,争取理解支持,保证社会稳定。

  二要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了强化对这次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车改的政策制定、业务协调和工作指导等具体事宜。各有关成员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做好车辆评估、拍卖、过户等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好车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镇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纪委书记和分管常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以保证公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各镇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我县《关于镇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要求,精心编制方案,科学制定标准,坚持公开透明,稳步组织实施。对公车处置、交通费补贴确定、驾驶员劳动关系处理等,务必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车辆出售合同、返租合同等相关文本,要参照县里提供的样式,并结合本镇车改的实际,制定好相关文本材料,力求统一、规范,确保全县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执行不走样、见实效。

  四要强化管理,严肃纪律。公车改革彻底转变了车辆的所有制性质,车改后各镇政府只承担返租车辆因公汽油费及停车、过路、过桥费等。如果我们不加强管理,必然会形成新的漏洞、造成新的浪费,对此,必须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返租车辆管理制度,提高返租车辆的使用效率。一方面,要明确纪律规定。具体要做到“三个不准”:即不准到下属单位、企业借用车辆;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交通费用;不准为节省交通费用而延误或影响正常工作。另一方面,要落实监管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部门、企业、基层站所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报销交通费或无偿提供用车的,一经发现查实,轻则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转嫁交通费用的干部,除要追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外,还将按照非法占有行为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同志们,公务用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积极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车改的各项任务,为全县公务用车改革的顺利推进作出不懈的努力!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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