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宝应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包,一标包基准地价更新、动态监测、城镇标准地价定制;二标包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
项目编号:BYZCHC—20200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为加快建立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制度,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公示地价体系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62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00号), 要求各地开展公示地价制定工作。
一标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6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标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一标包/二标包: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
2、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邮件回复(邮箱账号:cuipingli0908@163.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汇诚代理公司。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17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月30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崔平利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30日15: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平利
电话:0514-88227725 邮箱:55247814@QQ.com
办公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
邮政编码:225800
(二) 采购人: 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朱军
联系电话:18083788568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叶挺路823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宝财购(2020)4号《宝应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十、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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