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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甸革命烈士陵园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公开招标的公告
2020/6/5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608次字号:【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宝应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曹甸革命烈士陵园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曹甸革命烈士陵园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BYZCZG-20200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宝应县重要近代史迹曹甸革命烈士陵园因年久失修,建筑损坏严重,环境风貌不佳,已向国家文物局申请专项资金用于修缮和环境整治,完成修整的烈士陵园将用于开放参观和革命教育等。

本项目预算价为88.18万元,最高限价为上列预算价88.18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19年7月以来任意一份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纳税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于 6 月 15 日上午9:00采购人组织集中查勘现场修复陶瓷品,请在 6 月 15 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邮件回复(邮箱账号:471347769@qq.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报名费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6月25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5日 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 冯  凯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25 日 下午 3:00

开标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  凯 

电话:13382731038  

办公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邮政编码:225800

(二)采购单位:  宝应博物馆 

联系人:  唐华荣 

电话:18136605018   

办公地址: 宝应县安宜东路89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宝采财购(2020)4号《宝应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方联系。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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