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射阳湖农工商实业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VI形象识别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VI形象识别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编号BYZCZG-20200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主要内容:
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景墙一(新老331交汇处)、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天上虹雕塑、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景墙二(工业园区接口)土方、基础工程、绿化工程、雕塑工程 ,投资额约140万元。
1)设计内容包含:A、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设计工作成果文件等。
B、设计方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专家评审、报批及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派驻1名现场设计代表)。
2)建设内容:包含雕塑、土方、绿化、基础工程等工程等满足功能需求;
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本次招标的施工发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二)工程地点:宝应县射阳湖镇。
(三)工期:75日历天,设计周期15天,施工周期60日历天。
(四)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具备以下①或②作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7年05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建安费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告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告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4、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邮件回复(邮箱账号:471347769@qq.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报名费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6月 23 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 23 日 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 冯 凯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 开标时间:2020年6月 23 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扬州市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南大门西侧)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本项目联系人:
许平 联系电话:13952700043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冯凯 联系电话:13382731038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宝财购(2020)4号《宝应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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