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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3/20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328次字号:【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宝应县水务局的委托,决定就其宝应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YZCC-2020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长江大保护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治理、全面覆盖;系统谋划、近远结合”的技术路线,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快速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尽快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编制依据: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建城[2019]52 号)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苏建城[2019]220 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6]198 号)

(4)其他: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划。

方案编制的范围:宝应县城市建成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建制镇集镇建成区;工业集中区等。

方案编制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2019年8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需提供第6项。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14-88990830;邮箱账号:byzfcg@126.com;发送传真或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上午11:00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琛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人:王琛

电话:0514-88990835 传真:0514-88990830  邮箱:byzfcg@126.com

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xzfcgw/index.shtml

办公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800

(二) 采购人: 宝应县水务局

联系人: 张永成

联系电话:13655278679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4月2日上午9: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在汇单上备注项目编号)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十、其他

供应商需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十一、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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