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消防队采购办公家具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
2019-11-14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318次字号:【
 
 
招标序号:2019-BYNH-080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消防队采购办公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消防队采购办公家具项目

2、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消防队采购办公家具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清单。

本项目预算为3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清单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采购清单发售时间:在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时 ,下午2:30至5:30时。

报名地点: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鸿盛新城东门宝应金融超市三楼3楼307室)。

五、报名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代理经销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除外);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8)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代理公司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3952582947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近期热门信息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宝应县挂〔2024〕2号)   (2024-2-29)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宝应县工挂〔2024〕2号)   (2024-3-7)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应县挂〔2024〕3号   (2024-3-22)
公告公示
  ·关于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公告
  ·2017年9月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情
  ·2017年9月份部门单位“包路包段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宝应县科学
  ·山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面试
  ·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