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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金鑫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19/3/15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788次字号:【
 
 
招标序号:2019-BYZX-044

1、宝应县金鑫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及配套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鲁垛工业园永安西路78号

(2) 总投资额:约132万元。

(3) 工期:4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土建、钢结构、地坪、设备基础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12月-2019年2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8年12月-2019年2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时经初审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18年12月-2019年2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宝应软件信息产业园向南200米)招标代理四室(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9、其他

9.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9.2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

9.3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9.4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5本项目图纸设计4个仓的设备基础,按批复规定本次仅招标烘前仓、烘后仓各1个设备基础,其余2个设备基础由招标人自行承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在施工时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协调相关事宜。

9.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清余款(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9.7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

9.8水源、电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朱成伟        冯凯 

联系电话:0514-88892228  13382731038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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