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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甸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018/9/19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324次字号:【
 
 
现就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宝卫采【2018】1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肺功能测试仪项目的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本项目预算为8万元。

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和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3)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2.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预审。

3.本项目可接收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采购。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8室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首次公告后已购买的无须购买。

五、采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采购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8:30

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11:30

地点: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8室

采购响应文件接收人:陈延文邵月香

采购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供应商必须在缴纳采购响应文件之前将采购保证金1000元。缴纳到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帐户或财务科,否则其采购响应文件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收。

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卫生院

开户银行:宝应县农商银行曹甸支行

银行账号:3210232401201000015093

六、开始采购的有关信息

开始采购时间:2018年9月28日3时00分

采购地点: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电教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延文 邵月香 钱广锋

联系电话:15895740233 15262269699  13852186909

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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