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WZG2018-0030
1、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实施项目临时停车场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
(2) 投资额:约20.8万元。
(3) 规模:见工程量清单。
(4) 工期:20天。
(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望直港镇临时停车场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4、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相关证书原件至望直港镇项目招投标中心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④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⑦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原件;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9、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统一装订成一册)。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2)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1:00。
(2)报名地点:望直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宝应县望直港中心小学东侧)
招标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许长军 电话: 1585286683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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