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宝应县安宜镇南北园区工业厂房质量、安全等鉴定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8-6-15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102次字号:【
 
 
 宝应县安宜镇南北园区工业厂房质量、安全等鉴定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 宝应县安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北园区工业厂房质量、安全等鉴定项目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安宜镇南北园区工业厂房质量、安全等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BYZCX-201802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根据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文件(宝委办发{2017}64号文件),关于印发《宝应县集中补办中小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处理,对未取得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的,经具备房屋安全监测鉴定资质和司法鉴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检测和结构复算,出具房屋检测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必须明确建筑物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企业凭该鉴定报告方可补办相关手续。                                         

  本项目检测鉴定厂房地点在宝应县安宜镇南北工业园区内,苏美达车轮厂房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冠立科技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宝凯玻璃厂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振奋电气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盛昊厂房建筑面积约3676平方米,森萨塔一期厂房建筑面积约42809平方米,纵横国际厂房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等,检测鉴定总建筑面积约67985平方米.

预算金额:约92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5元/㎡

三、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见附件表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14-88990830;邮箱账号:byzfcg@126.com;发送传真或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1:00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沂君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二楼评标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人: 吴沂君 

电话:0514-88990835 传真:0514-88990830 邮箱:byzfcg@126.com

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xzfcgw/index.shtml

办公地址: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800

(二)采购单位:

联系人: 朱立彬 

电话: 13773423993     

办公地址:宝应县安宜镇工业南园区二楼规划建设处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 6 月 22 日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在汇单上备注项目编号)

未成交者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退还保证金申请书(格式见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和交易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方在供应商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报价后如违约,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18年6月15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近期热门信息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宝应县挂〔2024〕2号)   (2024-2-29)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宝应县工挂〔2024〕2号)   (2024-3-7)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应县挂〔2024〕3号   (2024-3-22)
公告公示
  ·关于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公告
  ·2017年9月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情
  ·2017年9月份部门单位“包路包段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宝应县科学
  ·山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面试
  ·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