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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宜镇大桥农民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2018/6/8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771次字号:【
 
 
招标序号:2018-BYZX-111

1、宝应县安宜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宝应县安宜镇大桥农民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土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安宜镇中港集镇机场南路西侧,大桥村中心组内。

(2) 总投资额:约47万元。

(3) 工期:3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宝应县安宜镇大桥农民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土方工程施工,土方量约1.5万立方米。

4.1、土方工程施工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购买土方、运输、回填、压实等达到项目验收要求。

4.2、购买土方要求:不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腐殖性土、淤泥质土、膨胀性土等满足招标人施工要求的土质。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土方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3月-2018年5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8年3月-2018年5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18年3月-2018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宝应软件信息产业园向南200米)招标代理四室(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其他条件

8.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8.2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

8.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包括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等),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8.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联系人:    邵祥     陈武    

联系电话:  13773332288  18796697776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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