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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5/11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142次字号:【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宝应县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 宝应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YZCG-201802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要求,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

2、 招标内容按照农计发〔2017〕99号文件、苏农计〔2018〕6号文件、苏政发〔2018〕161号文件要求的内容,包括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省分解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田间基础设施、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技术培训等服务。

3、成果要求:包括“两区”划定成果图件、数据、表册和文本报告等,必须按照《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农业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农计发〔2018〕2号)、《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8〕6号)文件的要求。

①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两区”空间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图件。

②数据成果:“两区”划定数据库。

③表册成果:包括“两区”划定汇总表、“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等表册。

④文本报告:包括相关文件、划定方案、管护责任书、检查记录、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

4、规划范围:水稻87万亩、小麦77万亩、油菜5万亩、大豆5万亩。

项目工期:须在2018年7月底前落实地块、摸清图上空间布局及相关属性信息并汇总上报,在2019年1月底前完善划定表册和图件、建立数据库,在2019年6月底前通过各级验收(具体时间安排以上级统一安排为准),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整理归档及统计、备案等工作。

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农委部门相关标准,并通过省、市农委部门组织的验收。

预算金额: 70  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70  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17年11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供应商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14-88990830;邮箱账号:byzfcg@126.com;发送传真或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11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6月5日 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投标文件接收人:  卢艺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5 日 下午 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人:  卢艺  

电话:0514-88990835 传真:0514-88990830  邮箱:byzfcg@126.com

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xzfcgw/index.shtml

办公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800

(二)采购单位:宝应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 徐桂红

电话:  13773429757    

办公地址: 宝应县政府6228室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6月5日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在汇单上备注项目编号)

十、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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