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8/4/20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689次字号:【
 
 
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氾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资人,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污水处理经验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法人参加本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BOT项目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

2、项目编号:江汇招公字2018-H-048

3、招标范围: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经营和移交

4、工艺技术: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工艺。

5、招标规模:总设计规模3万m3/d,其中 近期为2万m3/d,远期为1万m3/d。

6、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应县氾水镇芦氾路北侧,G233国道西侧;具体地点位于现有污水处理厂北边,近期占地约11亩。远期建设所需39亩土地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18年地完成该项土地征用工作。

二、主要建设条件:

1、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移交。

2、投资方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中标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至特许经营期满无偿移交全部项目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3、招标范围:由项目中标人依据招标单位在项目前期已完成本项目的环评、能评、地勘、可研、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中标人负责办理各项建设手续,氾水镇政府协助,中标人自筹资金投资建成处理规模为3.0万m3/d,其中近期为2.0万m3/d污水处理能力的本项目,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前期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土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程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向园区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承担各类风险。

4、质量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标准):建成后,所有工程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经深化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特许经营期间,国家如有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5、建设期:不超过120日历天,2018年8月30日前进行试运行。

6、工程总投资:不超过12000万元。其中近期不超过8000万。

7、经营年限:项目中标人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宝应县氾水镇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为35年。特许经营权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在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移交给项目招标人。

8、工艺要求:推荐采用可研报告中的采用“高密度沉淀池+水解酸化+改良型A/O生物池+BAF曝气生物滤池+超滤深度处理+消毒”的工艺或投资申请人自行选择的能够保证本项目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工艺(此工艺必须确保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许可并经招标单位监督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与施工,工艺变更审批的费用由投资申请人自行承担),使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9、运行保底水量:工程正式运行后,第一年保底水量为设计日处理量的60%;第二年保底水量为70%;第三年保底水量为80%,期间如实际处理量大于保底水量则按照实际处理量计量。

10、污水处理费标准:项目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污水处理单价,此价格一经确定,从污水处理厂运营之日起五年内不作调整,从第六年开始,如确需调价的,必须满足2年电价上涨、2年人工费上涨、2年CPI上涨条件之一,经审计及物价部门核定后,经镇政府批准,投资人可按国家物价管理规定和程序向当地政府物价部门申请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三、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形式以吨水运行费计算,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污水处理单价从低到高推荐中标排序人,再综合考虑企业实力、设备工艺、经营能力等因素由氾水镇人民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本次招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污水处理单价3元/吨。

2、 因本项目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水质较为复杂且需配合一期污水厂原有设施及条件,本项目建成后与一期共同组合成总规模3.5万吨/日的污水厂。考虑到一期与二期的合理衔接,要求申请人在获取谈判文件的同时,应自行到现场勘测和详细测算。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发出的现场勘察证明。

3、污水处理所有上级奖补资金均由氾水镇人民政府享有。

4、生活污水量按日处理总污水量10%计取,单价1.3元/吨。

5、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项目如期建成运营后无息退还。

四、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资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不得与本项目的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有隶属关系。

2、投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来每年营利。

3、投资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4、投资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即投资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承担过2项单座规模不小于2.0万m3/d(含)生活或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BOT模式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厂,且已经开始正常运营(如项目是分阶段或分组建设运营的,至少有一阶段或一组已经运营)的项目业绩。

5、投资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无因投资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4月 20 日至2018年4月 27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一楼招标代理二室);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通过现场报名后,直接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出不退;

其它相关事宜: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保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六、相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 28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4月 28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应县氾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618586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一楼招标代理二室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67725

九、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中共宝应县委(http://www.baoying.gov.cn/)网站上同时发布。

2018年4月 20 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近期热门信息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24/3/22)
33-444   (2024/4/19)
测试   (2024/4/18)
11   (2024/4/19)
公告公示
  ·关于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公告
  ·2017年9月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情
  ·2017年9月份部门单位“包路包段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宝应县科学
  ·山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面试
  ·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