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 消防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BYZCG-201801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A包:重型水罐消防车 预算金额 92万元
B包:泡沫水罐城市主战消防车 预算金额 110万元
C包:轻型水罐消防车 预算金额 48万元
预算金额:A包 92 万元;B包 110 万元;C包 48 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分别为A包 92 万元;B包 110 万元;C包 48 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017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17年10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必须是消防车的制造厂家(法人企业)或经销商 ;
2、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与工信部公告产品型号以及3C认证型号必须一致(工信部公告3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供应商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14-88990830;邮箱账号:byzfcg@126.com;发送传真或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11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5月10日 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李海静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10 日 下午 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3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人: 李海静
电话:0514-88990835 传真:0514-88990830 邮箱:byzfcg@126.com
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xzfcgw/index.shtml
办公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800
(二)采购单位: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刁品嵘 周 铭
电话: 18751485605 13921916633
办公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宝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东侧楼2楼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为A包1.84万元;B包2.2万元;C包0.96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 5 月 10 日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在汇单上备注项目编号)
十、欢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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