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切实加强对宝应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设计类小微项目,解决好程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经宝应经济开发区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内国有、集体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计类小微项目实行承包商名录库管理,现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名录库的资格预审。
二、名录库概况
1、名录库适用时间:2018年4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名录库适用范围:2018年度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国有、集体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计类小微项目(投资金额:服务类少于30万元,其中有县发改委批文需要公开招标及涉及财政资金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不在本名录库范围内)。
3、名录库类别:市政工程设计类。
三、市政工程设计类名录库报名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业绩:2015年以来在宝应县境内承揽的单份设计合同价在1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合同;
④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提交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彩色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报名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或彩色打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2015年以来在宝应县境内承揽的单份设计合同价在1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宝应县软件信息产业园西侧丁字路口向南200米)招标代理一室(105室)。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2、工程设计类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工程
业绩
(20分) 1、2015年以来在宝应县境内承揽的单份市政工程设计类合同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类项目(提供合同为依据)有一个加1分。
2、2015年以来在宝应县境内承揽的单份市政工程设计类合同价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类项目(提供合同为依据)有一个加2分。
3、2015年以来在宝应县境内承揽的单份市政工程设计类合同价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类项目(提供合同为依据)有一个加3分。
加满分20分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资质
等级
(15分) 投标人市政行业乙级的得10分,市政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的得15分;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纳税
能力
(5分) 提供2017年度企业在宝应县当地完税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2017年度企业在宝应县纳税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得2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5分。(提供宝应县当地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信誉
(1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证明材料综合评分,企业信誉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7.9分,一般4-5.9分。(提供企业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承诺
(15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酌情给分:优秀得12-15分,良好得10.5-11.9分,一般9-10.4分。
设计人员素质(20分) 本项目设计人员学历高低、工作年限、职称、证书、获奖等情况等对比打分,满分2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4-15.9分,一般12-13.9分。
廉政承诺
(5分) 提供廉政承诺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报价承诺
(10分) 与招标文件报价承诺一致的得10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份招标文件材料费。
2、各报名单位在报名时请填写单位或代理人常用电子邮箱,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不另行电话通知。
3、联系人及电话:
胡玲 电话:0514-88263781
电子邮箱:yzjc8223378@126.com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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