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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宝应县泾河镇集镇道路(金龙路、驸马营路、步行街、沁园路)基层修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8-4-12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790次字号:【
 
 
招标序号:苏汇招公字2018-H-088

  1、宝应县泾河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宝应县泾河镇集镇道路(金龙路、驸马营路、步行街、沁园路)基层修复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泾河镇集镇。

(2)投资额:约88万元。

(2)工期:45日历天。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宝应县泾河镇集镇道路(金龙路、驸马营路、步行街、沁园路)基层修复改造工程,砼板块处理、路面修复及排水沟改造2684.25平方米,路缘石抬高为2709米,检查井抬高20座,雨水篦抬高192座。为一个标段。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相关证书原件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宝应县外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针对本项目的公证书原件(须有本招标项目名称),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六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红章)。

2)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其他要求

(1)为了投标单位更加详细的了解现场情况,更加准确的投标报价,请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勘察。

(2)施工现场矛盾及周边矛盾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并承担协调费用。

(3)中标人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个星期不少于6天。

8、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8年4月16日下午14:30至17:30时。

(2)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招标人:宝应县泾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秀芳 崔平利  电话:13773331322 18921918366

传真:0514-8822772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至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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