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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询价采购公告
2017/11/26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204次字号:【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A包:宝应县民政局宝应县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B包: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介:

A包:为提高全县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宝应县民政局在宝应县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预算:92万元。

B包: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将有效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发挥残疾人主动平等共享参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主体作用,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对全县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60万元。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A包:宝应县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B包: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编号:BYZCX-2017095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保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宝应县范围内具备经营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县级分支机构,县级分支机构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7月份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

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份以来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9、本次竞标A、B包各选择一个经办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可分标段投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投标或分标段分别投标。可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6日

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 88990830),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30日下午2:30前将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后送达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地址:城南工业园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采购中心联系人:蒋启佳

联系电话:0514-88990835   传真:0514- 88990830 

采购单位联系人:

A包:刘广玉  电话:0514-88241124 15252714298

B包:潘孜伟  电话:0514-88200005

              宝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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