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宝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8/13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816次字号:【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宝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2026-BYJN-15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6.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周期: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拟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与分工;(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独立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及后续相关事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1)(2)(3)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按分工分别具备对应资质。

(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测绘资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3.2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独立投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13日-2026年08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获取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区柳河路86-1号)一楼招标代理办公室直接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592772755@qq.com,若网上报名请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

(3)本次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柳河路86-1号,一楼开标室)

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柳河路86-1号,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徐工   电话:13665225185

十、项目联系及异议受理联系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3665225185

                  2026年08月13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近期热门信息
公告公示
  ·关于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公告
  ·2017年9月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情
  ·2017年9月份部门单位“包路包段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宝应县科学
  ·山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面试
  ·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