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梓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宝应县2025年度西安丰镇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质量等别评定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YZZR-030
项目名称:宝应县2025年度西安丰镇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质量等别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为实施宝应县2025年度西安丰镇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质量等别评定项目,成果必须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并在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省农村土地整治监管系统和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报备工作,并上传项目实施前影像资料、新增耕地图层和实地照片等材料,并做好经验收合格项目库项目的地类变更工作,直到成果进入耕地指标系统为止。(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符合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土地整治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扬州梓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09881978@qq.com,若网上报名请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
3.获取方式:投标人将以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带到或邮寄扬州梓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报名后,发采购文件至投标人电子邮箱,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梓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中心路)
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梓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中心路)
六、公告期限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0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对于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4.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梓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中心路
联系人:刘卉
联系方式:18112139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