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宝应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5-Y-1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包含办公线路综合布线、安防监控、门禁、科技法庭庭审专用主机、法庭显示设备、音响扩声各种辅材及系统集成等,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最高限价:39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施工安装调试并网到位。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人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三)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投标人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报名。
2、报名地址: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一部。
3、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④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青
联系方式:15895766082
办公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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