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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宜镇汛前急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4/15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546次字号:【
 
 
招标序号:2024-YZJY-075

1、宝应县安宜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2024年度安宜镇汛前急办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安宜镇。    

(2) 总投资额:约 30.79万元。

(3) 工期:3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24年度安宜镇汛前急办工程项目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类似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个工程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4、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截图)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水利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⑧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4、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截图);⑨企业主要负责人(A)、专职安全员(C)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5)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8、其他

8.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8.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8.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包括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等),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8.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联系人:   张世一  

联系电话:   17715119896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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