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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堡镇团庄村市级美丽宜居项目招标公告
2023/5/25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2038次字号:【
 
 
招标序号:BYDCGZ-2023032

1、宝应县柳堡镇团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宝应县柳堡镇团庄村市级美丽宜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柳堡镇团庄。

(2) 总投资额:约176万元。 

(3) 工期:60日历天。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宝应县柳堡镇团庄村市级美丽宜居项目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2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5)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或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将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将废标处理)。

(7)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相关证书原件至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⑩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勘察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时经初审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宝应县淮江大道8号三楼)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二合一),总分100分,其中:经济标(95分),信用分(5分)。

9、其他

9.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9.2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熟悉现场施工环境。公司报名项目经理凭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到现场开具勘察证明,盖章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勘察联系人:杨杰,电话:13852501009。

9.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9.5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招标人:宝应县柳堡镇团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洁   电话:15161857080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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