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夏集镇卫星村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2/11/4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12723次字号:【
 
 
招标序号:2022-YZYZY-025

1、宝应县夏集镇卫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夏集镇卫星村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夏集镇卫星村。

(2)总投资额:约9.60万元。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对卫星村村部周边庄台20户的旱厕改造成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安装抽水马桶、化粪池),对村部周边房屋墙面(1000平方米)进行涂白,对村部房屋(100平方米)进行新农村墙体绘画,对村部屋后1000米的河道进行清淤并栽植花木绿化,修建垃圾分类亭一座(4米*1.8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0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22年0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2年11月0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代理一室(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

8、评标办法: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9、其它说明:

(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及施工周边环境,现场实际发生与招标控制价不符时,结算时按实结算,因施工现场增加临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3)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4)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防疫期间要按照当地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7)因建筑垃圾处理、淤泥垃圾处置、渣土车处置费用等按照《宝应县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及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夏集镇卫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支书  联系电话:13605255526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灵  联系电话:15050709717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 至2022年11月08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近期热门信息
公告公示
  ·关于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公告
  ·2017年9月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情
  ·2017年9月份部门单位“包路包段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宝应县科学
  ·山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面试
  ·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