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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17 〕 13 号


关于表彰2016年度“十佳宝应好人”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构筑道德风尚高地,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道德建设,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热潮,经社会投票和民主评议,决定授予梁星涛、李芳、曹德凤、郭扣银、张文兰、许文龙朱爱莲夫妇、华连水、张忠兴、朱树楼、毕乃宝等同志2016年度“十佳宝应好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宝应好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善行义举引领社会风尚,影响和带动更多的身边群众崇德向善。全县上下要以“宝应好人”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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