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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组 〔 2015 〕 117 号


关于王逍霄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县各人民团体:

县委决定:

  王逍霄同志任中共宝应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吉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党校校长;

  朱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王庭国同志中共宝应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友芳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免去黄顺祥同志中共宝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 报:扬州市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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