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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政办发 〔 2012 〕 94 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能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本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环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各镇(区)、县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精神,开拓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县建立比较完善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运行体制良好、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共享高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模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

  三、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

  (一)镇(区)职责:

  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告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权利和义务,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2、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方面提供均等化服务。

  3、为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免费办理、查验和督促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免费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避孕节育情况证明材料。

  4、开展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通过省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通报和统计工作。

  (二)社区(村)职责: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社区(村)文化建设中,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知识。

  2、负责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登记,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全面和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规范运行省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

  3、协助镇(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动员和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组织孕情、环情检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4、协助镇(区)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指导已婚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及出具相关证明。

  5、依托社区(村)自治网络,整合社区(村)资源,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等便民维权活动。

  (三)部门职责:

  综治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人口计生委: ①、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负责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措施。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考核评估。③、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做好信息交流、数据分析和统计上报等工作。④、开展区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事宜。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服务管理专项活动。⑥、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工作。⑦、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⑧、做好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其他工作。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

  公安局:①、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清查等工作。②、在办理《居住证》时,要审验流动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进行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向属地镇(区)计生办通报。③、基层派出所每季度向属地镇(区)计生办通报流进人口登记情况,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④、社区民警要督促房屋出租户与社区签订房屋出租户计生管理协议,共同做好流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民政局: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在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手续后,及时将有关信息资源与人口计生部门共享,同时将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员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卫生局:①、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优势,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②、依法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督促各级医疗单位落实流动育龄妇女凭证孕检、凭证分娩、凭证取环引产等制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③、对无有效生育证明怀孕、生育的育龄妇女,要进行登记并及时通报属地镇(区)计生办,配合人口计生部门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四项手术及查孕、查环、查病服务。

  人社局:①、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用工单位,输出、输入劳务人员计划生育法律的宣传教育。②、督促外出务工成年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③、在流动人员就业、就医等方面提供优惠、优先,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④、镇(区)劳动保障所每季度将劳动力输出和引进务工人员信息提供给属地镇(区)计生办。

  房管局:①、在办理流动人员房产证或房产交易、租赁手续时,要审验其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生证明,每季度将审验登记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②、协助落实物业公司计生管理责任,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小区内流进人口台账,明确专(兼)职人员,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小区内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建管局:①、在发放施工执照时,与建筑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②、加强对外出施工队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外出施工成年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接受现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③、对在县内施工的建筑企业招用的县外流进务工人员要登记造册,并查验流进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督促补办,每季度将登记审验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宝应工商局:①、在审批营业执照时,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的县外流进成年育龄妇女,需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登记造册,没有婚育证明的,督促补办,每季度将登记信息通报给人口计生部门。②、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财政局: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必需的经费。

  经信委:①、全面落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督促企业单位建立育龄妇女台账和县外流进务工人员台账,规范登记流进人员婚育状况,同时查验流进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②、督促企业单位每月将流进人员婚育情况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情况同所属社区(村)进行对接。③、督促企业单位配合社区(村)做好流进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本单位已婚育龄女职工的孕环情监测服务。④、维护流进务工人员的法定权益。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党政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评估、考核和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与本部门的相关职责结合起来,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对流动人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协调解决。

  (二)健全工作网络。县人口计生委明确专职科室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县有关部门职能科室协同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镇(区)计生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有关部门、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将流动人口纳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镇(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委员会人口目标管理责任状中,每年由县人口计生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或在省、市人口目标考核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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