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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政办发 〔 2008 〕 96 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暨执法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县经济开发区:

  根据《宝应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宝政发〔2008〕91 号)和《宝应县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意见》(宝政办发〔2008〕50 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 12 月 16 日到 26 日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人员的组成

  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组成 2 个评议考核小组。到部门的具体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

  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主要从以下 10 个方面进行:①依法决策情况;②依法行政组织工作情况;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④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情况;⑤行政复议情况;⑥行政应诉情况;⑦行政执法监督情况;⑧法制信息工作情况;⑨领导信箱、电话办理情况;⑩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考核子项目、考核内容及分值详见宝政办发〔2008〕50 号文件。

  三、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宝应县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评分标准”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和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交县评议考核小组;县评议考核小组对照被评议考核部门提供的依法行政工作台帐(请按照宝依法行政办〔2008〕1 号文件要求整理台帐)进行评议考核,当场宣布扣分的项目,适时通报各部门的得分情况。

  四、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

  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依法治县考核和“优化”评比考核的依据之一。县政府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

  五、行政执法证件注册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派员随同县评议考核小组,上门注册培训、考核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县政府法制办要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成绩及时通报各镇、各部门;各镇、各部门收齐培训、考核合格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以便集中注册。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或无效证件进行执法活动的查处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资格合法。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8 年 12 月 10 日印发  共印:100 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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