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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08 〕 45 号


关于调整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秦有芳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钱克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姚宏斌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黄如萍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鲁邦辉 县综治办副主任

    昌 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 平 县信访局副局长

    祁向祥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房荣泰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启林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汪济洋 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朝阳 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晓峰 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云成 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 芳 县妇联副主席

    王一波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定齐 县国土局副局长

    朱葆荣 安宜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姚宏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邦辉、昌丽、赵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二 OO 八 年 五 月 十 三 日

主题词:调解工作 领导小组 调整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八年五月十三日印发  共印六十份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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