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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04 〕 8 号


关于表彰2003年全县防汛抗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今年入汛后,我县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密切配合下,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全力以赴,奋起抗灾,在射阳湖、宝应湖、高邮湖水位均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的情况下,圆满实现了“不破一个农业圩,不死一个人”的既定目标,夺取了防汛抗洪斗争的全面胜利,确保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这次防汛抗洪斗争中,各条战线的干部群众,为夺取防汛抗洪斗争的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激励先进,大力弘扬抗洪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水利局等62个先进集体和孙洪涛等20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县委、县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两个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全县防汛抗洪先进集体名单

    2、全县防汛抗洪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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