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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04 〕 5 号


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县“最佳服务部门”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2003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认真开展“帮办”服务,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严格规范执收执法行为,营造了较为浓烈的亲商、安商、富商氛围,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全县“最佳服务部门”和“最不满意服务部门”的评选,在社会各界的参与下,经过社会评、企业评、代表评和考核评,产生了10个“最佳服务部门”,分别是:县地方税务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扬州市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供电公司。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部门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现对全县“最佳服务部门”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作出新的贡献。希望各镇、各部门向“最佳服务部门”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突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保障意识,不断加大优化工作力度,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追赶式、跨越式发展而奋力拼搏。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十一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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