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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应县委文件

宝委发 〔 2004 〕 50 号


关于成立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少龙 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祥林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傅春景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泽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钱永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钱克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侯承海 县建设局局长

      郭锡山 县财政局局长

      沈鸿江 县公安局局长

      房荣泰 县司法局局长

      成信之 县民政局局长

      刘 洁 县文体局局长

      孙宏亮 县卫生局局长

      仲兆兰 县计生局局长

      徐欣强 县广电局局长

      范敬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杨世春 县科技局局长

      朱永华 县物价局局长

      房 兵 县电信局局长

      陈卫荣 县总工会主席

      沈伯宏 团县委副书记

      柏莉娅 县妇联主席

      冯兆华 县科协主席

      宋雨亭 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杨宝清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史定龙 县发展计划局党组副书记

      衡跃进 县文明办副主任

      张 磊 县文明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明办。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发布机构: 宝应县县委办
发布时间: 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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