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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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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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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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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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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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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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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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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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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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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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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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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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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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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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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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西路南侧、解放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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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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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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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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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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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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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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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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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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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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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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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4%。
竞得人须无偿提供拆迁安置房70套,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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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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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挺路北侧、大众电影院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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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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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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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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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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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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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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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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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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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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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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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面积为500平方米,总价351.88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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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3:7777/view/linkIndex)。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0时。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三、上述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有关地块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3:7777/view/linkIndex;地块挂牌时间:
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1日10时。
七、申请人竞得地块,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须在本地申请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宝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定金; 并在出让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宝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http://221.226.28.93:7777/view/linkIndex
联系电话:0514-88233580 13773335100
联 系 人:李军
开户单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
账 号: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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