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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慧在县镇人大换届选举骨干第二期培训班结束时的讲话
2012/1/30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 15036字号:【
 

同志们:

今天是大年初八,县选委会办公室在此召开全县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第二期骨干培训会议。首先,我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各位新年工作顺利、阖家幸福!我们这次培训会议,是换届选举工作由“选民登记核对阶段”向“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转段动员会议,也是第二期骨干培训会议。

前一阶段,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选举工作机构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动力,按照县选委会部署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培训,扎实细致地抓了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目前,全县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核对阶段工作已经结束,选民名单将于今天公布。具体地讲,前一阶段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认真贯彻市、县的部署要求,先后召开动员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层层统一思想,坚持把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作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为保证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开了个好头。二是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依法成立了选举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参加选举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联络畅通、责任到人的选举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三是安排周密,措施扎实。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在年底工作事务多的情况下,能够集中精力,一着不让地按照县委和县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做好代表名额具体分配、选区调整划分、选民登记办法的完善以及骨干培训等工作。特别是在选民登记和核对操作中,登记求细,核对求实,衔接到位,依法规范,保证了登记核对的准确率,这为顺利转入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前一阶段工作不平衡性较大,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主要是:有的分工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领导精力不够集中,坐不下来抓选举;有的在选民登记和核对的某些环节上,操作比较“粗放”,精细度不够;有的面对大量复杂的核对工作,怕烦就简,精确度不高。对此,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要对选民登记核对阶段的工作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疏漏环节,特别是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至今尚未取得联系人员等,要及时抓好补课,努力做到“不错、不漏、不重”。

从明天起,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将进入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做好本阶段的工作,是选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选好人大代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对切实保障选民民主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希望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本次培训班的要求,把这一阶段的工作精心组织好。现在,我就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

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的工作,法律规定严格、程序复杂、工作量大,是选举工作的关键,它既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检验,又是搞好投票选举工作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这阶段工作关系到代表素质的提高。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直接关系到权力机关职责的履行和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把那些有较高政治觉悟,具有一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的人选为代表,就能使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这对于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做好这阶段工作关系到基层政权建设。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凡是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县、镇人大代表代表全县人民集体行使职权。新一届县、镇国家机关的任期,正处在我县加快向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肩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共同为实现赶超发展、争先进位、富民强县美好愿景合力奋斗的重任。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什么样的人当代表,直接关系到地方政权建设,是整个选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二、认真把关,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和优化代表结构

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必须按照代表素质和结构方面的要求,把那些能够胜任人大代表职务的人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一要注重把好代表的素质关。首先,要强调代表的政治素质。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其次,要强调有较强的群众观念。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要能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代表他们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再次,要强调有较强的履职责任感和能力。提名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要能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并有一定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对因多种原因限制、没有履行代表职责条件的同志,可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或在协商确定时,讲清原因,不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二要注重把好代表的结构关。县、镇人大代表由城乡各选区广大选民直选产生,是人民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应该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要特别注重代表结构的优化。本次换届选举要进一步做好优化代表结构的工作。按照“两升一降”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的要求,把握好代表结构。同级人大代表与同级党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要交叉。减少上下级人大代表之间的交叉。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做到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占45%左右;在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不低于25%、本届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占l/3左右、企业负责人占10%左右、非中共党员占35%左右。

三、加强引导,依法开展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工作

这一阶段的工作,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选举工作机构,一定要坚持依法办事,并根据市、县的要求,按计划周密实施,引导和发动选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一)多形式宣传,努力拓展参与度。提名推荐、协商确定

代表候选人阶段,需要选民多次参与,必须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最大限度地引导选民参加选举工作实践。具体应抓好三点:一是宣传形式上求“活”。一方面,要通过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要分别召开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选区工作小组会议和培训会等进行学习宣传、部署安排;各选区要召开选民小组长会、选民会、选举骨干会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本阶段工作的各项要求。另一方面,要利用阵地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车、专栏、橱窗、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宣传载体,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条幅、横幅、电子屏幕、发送短信等宣传手段,大造换届选举舆论,营造浓烈的政治氛围。二是宣传内容上求“深”。要学习宣传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规定,宣传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代表产生的有关法律规定等。总之,要把这一阶段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宣传、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选民进一步认清,推荐和确定能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能够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一定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能力的人做人大代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不是与己无关,而是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息息相关。三是在宣传对象上求“广”。这一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力求覆盖到所有选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选民人人明白广泛参与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活动对于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意义;人人明白县人大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人人明白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法律程序和方式方法;人人明白“参会”、“参提”、“参商”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从而更好地激发广大选民的政治热情,提高参与度。

(二)多渠道动员,努力提高参提率。放手发动选民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检验发扬民主程度的标尺。在具体工作中,要不带框框,不定调子。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引导广大选民“广泛提”,“提广泛”,把方方面面的具有较好素质的人选依法推荐出来。我们要求,选民的参提率、参商率要努力达到70%以上,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县级的要达到应选代表名额的5-6倍,镇级的要达到应选名额的3-4倍。做好提名工作,应抓好三点:一抓到会率。选民小组会议应及早通知。选民小组的负责同志要明确分工,一家一户落实参会人员;企事业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要尽量让绝大多数选民都能参加会议,参与集中提名协商活动。为解决会议与生产、工作的矛盾,农村的会议一般可安排在晚上开,企事业单位的会议一般可安排在班后开。二抓参提率。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在选民小组会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发言,积极引导,带动选民积极行使民主权利,按要求提名推荐出选民满意的候选人。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到会的选民,要派人上门征求意见;对在外打工不能赶回来参加提名的选民,比较分散的,可采用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对人员相对集中的外出打工人员,可委托人员进行组织或派专人前往组织,尽可能让更多的选民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三抓补课率。在初提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前,要召开会议对提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课。对提名不够广的选区,要进一步组织选民,拓宽视野,再次进行广泛提名推荐。初提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在25张榜公布。

(三)多回合协商,努力扩大参商面。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公布后,各选区要在宣传人大代表素质和结构要求、加以正确引导的同时,组织选民充分酝酿讨论和多回合协商,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里,要特别强调“充分”和“多回合”这两个关键词,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工作简单化,更不能把少数领导人的意见强加给选民。要让广大选民通过反复充分的多回合协商,真正感受到民主选举的真实性和广泛性,进而提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全县各选区的协商过程,要达到省人大提出的“三上三下”的要求。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在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基础上,由选民小组与选民充分协商,坚持素质,考虑结构,把初步代表候选人的范围缩小到各种类型有一名候选人。第二步,选区在汇总各选民小组协商结果的基础上,召开选民小组组长会议,进行同类比较,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愿,初步提出各类构成的候选人2人。第三步,各选民小组将选区确定的名单再交选民讨论、酝酿。第四步,选区根据选民再次协商的意见并综合其他要求,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五步,将此名单交选民小组再次征求选民意见,并将结果上报选区,县、镇选区汇总后分别向县、镇选委会报告,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选举工作机构集中县选区意见后向县选委会报告。第六步,各选区接到县、镇选委会批复后,于选举日7日以前,即在213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整个协商阶段的运作过程,一定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对因故未能参加协商和外出的人员,同样要通过上门、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确保参商面,为投票选举阶段的工作夯实基础。

四、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一阶段工作的领导

一要认真负责地抓好这一阶段工作。各镇、各大口和开发区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负责人工作要到位,精力要集中。对一些领导力量薄弱的单位和环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到场做工作,并增派力量,交待责任,明确职责,帮助解决问题。要妥善处理好选举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好各方面工作,保证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地说,要做到“四抓”:一是抓苗头。在提名协商阶段,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这阶段工作健康发展。二是抓包干。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成员和有关领导干部,要分工负责选区内的各个选民小组,抓宣传发动,抓选民参提率和参商率,抓提名、协商程序的规范。各选民小组组长要主动做好工作。三是抓骨干。要抓好党员、干部在推荐协商中遵纪守法、顾全大局的骨干带头作用。同时,在推荐协商前,要组织培训好选区骨干,使他们明确要求和做法,熟悉全选区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四是抓介绍。在协商时,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平等公正、一视同仁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让选民反复比较,从比较中挑选出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的人物作为代表候选人。

二要有针对性地强化思想教育工作。这一阶段,选民的思想比较活跃,社会心态也比较复杂,要注意区别不同人群的不同心态,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一是做好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从全局出发,在思想上作好两种准备。二是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风格,做到党员让非党,干部让群众,尽可能地让一线的群众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当代表。三是做好老代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服从结构要求,积极参与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工作。四是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着重引导他们熟悉业务,坚持依法办事。

三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这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如有的把不同选民小组或选区提名的人相加作为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有的对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认为他们不可能当选,就不列入候选人名单,或未经协商就随意将候选人去掉;有的候选人名额就是应选的名额,没有差额数;有的不尊重民意,指定某个候选人;有的讲话不符合法律规范,如把协商后未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民说是被“淘汰了”、“刷掉了”等,伤了被推荐选民的自尊心,有碍团结和谐,有碍选举工作的开展。这些都要引以为戒,在这次选举中一定要防止类似和其他问题的发生,保证在每个环节上都要依法办事。在实际操作中,对一些法律界限不清,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和新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请示。对不熟悉选举工作而造成失误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对一些违法现象和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我县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即将进入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从现在起到投票选举只有20多天时间了,既要做好提名协商确定工作,又要做好组织好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工作的各项准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保持和发扬前一阶段工作的劲头,按照这次培训班的要求,切实把这一阶段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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