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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慧在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12/2 来源:中国宝应网浏览次数: 3698字号:【
 

同志们:

根据省、市、县委的要求,以及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作出的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一季度,我县将进行县、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相关决定精神,对我县的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刚才,县委书记仲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充分阐述了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做好这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尤其是县委仲书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的这次换届选举应把握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始终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的原则,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我们必须将其贯穿于这次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下面,我根据县委仲书记动员讲话精神,着重就如何做好这次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值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之时,处在“十二五”开局的关键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带领全县人民高扬“赶超创新、富民强县”的旗帜,紧抓“四个突破”,致力“四个提升”,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而努力拼搏,呈现出社会经济加速增长、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全县上下政通人和的大好局面,为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很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热情不断高涨,使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有着浓厚的民主法制氛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今年上半年,我县圆满完成了县、镇两级党委换届,进一步加强了党委的领导班子建设,这为顺利进行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这些都是我们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十分有利的条件。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面临着如何把修改后的选举法贯彻好实施好的问题;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提前进行,全县1600多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的任期将有所缩短,涉及面较广,难免会产生一些思想波动;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人户分离、流动人口、社会组织多元化等现象更加突出,给选民登记、组织投票等工作带来更大难度;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处在岁末年初,又逢春节,各项工作特别繁重,需要处理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也会集中出现;此外,今年刚刚修改的省选举实施细则,对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投票选举的组织工作等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如何执行好这些新规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审慎加以把握。

我们一定要正确分析和认识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地在中共宝应县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用足用好一切有利条件,防止和排除一切干扰,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顺利推进。

    二、科学运筹,精心安排,确保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县委108号文件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的决定,这次换届选举的总体时间安排是:明年2月底前选出县、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明年320日前开好镇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3月底前开好县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并要依法选举产生我县的新一届扬州市人大代表;明年4月底前搞好全县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

我县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统一确定为明年221(星期二)

在具体工作部署上,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大体要按照六个阶段来进行:

⒈准备阶段。时间40天左右。各镇、开发区和各大口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尽快建立相关选举工作机构。目前,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县、镇选举委员会及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建立,县选举委员会要着手设立党政群政法口、宣传科教文卫口、发展建设口、经信工交口、财贸金融口、农水口和开发区七个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所辖选区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各项工作;各镇要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迅速建立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镇人大代表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小组,负责选区内的选举工作。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负责组织选民的选举活动。二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三要根据需要划分选区和重新分配代表名额。各镇、开发区和各大口要按照县选委会分配的代表名额,科学合理地划分选区。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县城一般按照居住状况划分选区。由于新届人大代表换届是县、镇两级同步进行,因此,在划分选区时,对选县代表的选区与选镇代表的选区必须统筹兼顾,不仅要做到选举县、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分别划分,而且要注意一个县选区包含若干个镇选区。同时,选区划分还要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只能选举13名代表来划分,并做到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本行政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平均人口数之间,相差的幅度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四要抓紧做好动员部署、培训业务骨干的工作。

⒉选民登记核对阶段。时间42天。选民登记事关每个选民的政治权利。县委文件对如何搞好选民登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各选举机构要依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民登记办法。县选办已经制定了全县的选民登记核对办法,以便对各类人员登记作出统一规定,并将于近期印发。请各镇、开发区和各大口按照县选民登记核对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加以细化,以便于选民登记和选举工作人员操作。县选举委员会将统一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宣传和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民登记活动。二是各级选举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要注意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采取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等方法,把选民登记工作落到实处;要讲究工作方法,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选民登记,既要在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发动和组织广大选民主动进行登记,又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并保证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三是要特别注意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采取主动打电话、发短信、寄信函、集体开具证明、委托投票等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提供方便。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如取得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民登记。与此同时,要着力推进选民登记的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现有的人口信息资料,运用计算机进行处理和比对,提高选民登记的效率和准确性,解决流动人口、人户分离大量增加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困难。各选举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尽快掌握开展选民登记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和技能。

⒊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时间14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是代表选举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做好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方面,一要坚持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法律规定。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占代表总名额的15%左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镇人大主席团可根据代表履职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提出留任代表人选。二要切实保障选民的提名权。广泛发动选民积极参加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努力提高参提率。三要把好代表的入口关。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全面考察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对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进行正确引导,把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和对代表的总体结构要求,向选民讲清楚。四要平等对待依法推荐产生的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做到在选举日的15天以前,由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换、增减或不予公布,也不得在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再进行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活动。

在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如果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选举委员会要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7天前予以公布。二是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坚持“三上三下”的做法。在以往选举中,有的地方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要求不够明确,过程不够透明,因而容易引发争议。针对这个问题,省、市委和县委文件都强调,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应当公正、公开,真正体现多数选民的意愿,使讨论、协商的过程成为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为此,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细致地组织好讨论、协商,既重视选民意愿,又防止暗箱操作,真正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三是如果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较多,经过讨论、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依法进行预选。关于预选的要求,要按照省选举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⒋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阶段。时间7天。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运用多种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保证选民更充分地了解候选人,有利于调动选民的参选积极性和提高选举的成功率。为了加强和改进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新修改的选举法增加了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的规定。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高度重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加强和改进书面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的同时,特别要认真落实省选举实施细则关于“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的规定,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能够更好地知名、知人、知情。介绍代表候选人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这样可以使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也有利于体现民主的广泛性和扩大选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在这方面,要注意防止出现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等活动,一旦出现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说和制止。

⒌投票选举代表阶段。时间5天。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性阶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和组织广大选民投好庄严的一票,努力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在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方面,要坚持以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的做法。一方面要组织好选民在投票站和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注意规范领票、发票、划票、投票和计票等选举的程序,认真维护选举的秩序;另一方面要按照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严格流动票箱的操作,防止发生违背选民意愿的行为。在选民投票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在投票选举阶段,县、镇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集中力量,加大组织工作的力度,从选举日起的5天内完成投票选举的任务,确保投票选举取得圆满成功。

⒍准备和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阶段。时间34天。通过召开新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确定新的一届、新的一年的奋斗目标,把大会开成民主、求实、和谐、奋进的会议。首先要依法组织好大会的选举。在大会选举的过程中,坚持把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选举、尊重代表意愿有机统一起来。要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大会选举办法,对选举的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在选举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级人大代表时,要严格执行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的规定。镇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也要做到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要坚持差额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联合提名方法,把代表联名人选与组织考察的人选有机结合起来,除正职领导人员在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可以等额选举外,其他人员一律实行差额选举。要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代表的提名权,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与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应当列入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充分酝酿讨论,确保大会选举严格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进行。要改善大会选举的写票、投票条件,为代表投票提供相对充裕的时间和宽松的环境,并充分尊重依法选举的结果。在选举过程中,要通过党组织的积极有效工作,并要充分发挥代表中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的说明和候选人情况的介绍等工作,旗帜鲜明地引导代表理解和支持党委的主张,确保党委意图和组织安排的大格局依法实现,圆满完成大会的选举任务。在大会期间,还要组织代表审议好各项报告和议案,努力提高审议的质量,要通过大会,进一步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合力,更好地动员广大代表和全县人民为建设宝应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共同奋斗。

以上六个阶段的工作,县镇选举工作机构要列出明确的时序表,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按序时推进,环环相扣,有条不紊地进行。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由于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向前调整,就带来了县、镇两级本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是否召开的问题。根据市里的相关意见,我县决定,县、镇两级本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都不再召开。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选好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

认真选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是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政治任务。这次换届选举,我县要选举产生300多名县人大代表、1100多名镇人大代表;由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40多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人员,选举产生70多名我县的市级人大代表;由新一届镇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0多名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镇政府领导人员。我们务必要从讲政治、重大局的高度,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这次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关于这次换届选举涉及的人大、政府和“两院”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年龄政策界限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专题部署。这里,我主要从人大的角度,对新届代表的素质结构和县镇两级人大组织建设提出要求。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一定要进一步坚持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凡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热心为选民服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把人大代表作为荣誉职务照顾安排。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以及受工作条件和能力限制,难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不宜推荐为代表候选人。要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的审查机制。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要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特别要注意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和履职能力,严格把好代表的入口关。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在坚持素质要求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注重优化代表结构,使新选出的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体要注意掌握以下几点:一要保证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在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要占45%左右。二要保证妇女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所占比例在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不低于25%。三要保证党政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县政府除少数综合部门外,其他部门负责人不推荐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同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并减少上下级人大代表之间的交叉。四要合理掌握代表中非中共党员的比例,代表候选人中要有35%左右的非中共党员。五要统筹兼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阶层人士担任代表,做到注重质量,比例适当。代表候选人中企业负责人占10%左右。六要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做到本届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占1/3左右。实际操作中,还要注意的是,必须正确处理好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的关系。要十分重视提高代表的总体素质,不能为了单纯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降低对代表素质的要求。不能简单化地事先将代表比例硬性下达到选区,而是要通过向广大选民宣传代表素质和结构要求,并在组织选民民主协商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加以正确引导,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优化代表整体结构的目的,努力使“两升一降”的要求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落实。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要进一步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建设。这是加强国家政权机关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的要求,从增强整体功能、提高审议和决策水平入手,进一步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建设。要坚持素质要求,改善群体结构。提名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要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同时还要热心于人大事业,能按时参加常委会的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特别要强调其讲政治、讲大局、讲依法的素质要求。在群体结构方面,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非中共党员和妇女应占有一定比例,组成人员年龄应形成梯次结构,新提名的人选要能够任满一届,并有一定数量的人选能任满两届,要有本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留任,以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的活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按照专职委员人数不少于委员人数1/2的规定要求,配备好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委员。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要进一步加强镇人大组织建设。首先要配好配强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县委108号文件规定,镇人大主席一般应为专职,如果镇人大主席是兼任的,应当配备一名专职人大副主席。要按省、市的统一要求,设立镇人大办公室。同时,各个镇原有的一名人大工作专职秘书,他们的编制是省编制委员会专项下达的,要专编专用。其次要安排好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人选。主席团成员原则上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和副主席、群众团体负责人及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

四、加强领导,各方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事关重大,任务繁重,时间跨度长,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悉心指导,各方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第一,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始终置于党委的直接领导之下。党委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是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换届选举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各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各镇党委要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要问题,突出把握好本地换届选举的各项关键环节。

第二,县、镇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县、镇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坚决贯彻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对于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依照法律规定和党委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地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上下级选举工作机构要加强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程和有关情况,共同把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做好。

第三,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中,都必须认真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尊重和保障广大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发扬民主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决不能出现个人说了算和少数人包办代替的现象。同时,人大换届选举的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在选举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程序公正,使选举工作的各个步骤、各个环节、各项程序,都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第四,要妥善处理县开发区和县级机关及县属单位职工参加选举的问题。根据县委108号文件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次换届选举,我县县级机关、在城县以上政府所属机关和管辖的企事业组织的人员以及县开发区内的人员,只参加县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参加安宜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县级机关和县以上政府所属机关驻各镇的派出机构和单位,如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土所、公安派出所等机构人员,在驻地镇既参加县人大代表选举、又参加镇人大代表选举。县级机关各部门应主动与各镇选举机构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开发区和县级机关及县属单位职工参加选举问题。

第五,要认真开展选举业务骨干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要放在学习选举的有关法律规定上,特别是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以及省选举实施细则,使选举工作人员做到学懂弄通,熟练掌握运用。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要在选举工作的每一阶段,都举办一期有各镇、开发区和各大口选举骨干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各镇、开发区和各大口也要抓好所属选举单位业务骨干的培训。做到一段一部署,一段一培训,一段一总结,扎扎实实地把选举工作搞好。

第六,各有关方面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镇两级人大选举工作机构要加强同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两院”、人民团体和新闻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要及时依法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可否行使选举权的问题作出决定;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有关选民登记和选举活动的安全保卫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好必要的选举工作专项经费;请县人武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部队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其他各部门、人民团体和各基层组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要切实防止和严肃查处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换届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尤其是要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人大换届选举的机会进行渗透破坏,积极应对和正确处理“独立候选人”参选的问题。一旦发现妨碍选举的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必须抓紧做好工作,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还要正确把握选举工作中的失误、思想认识问题与违法行为的界限,区别情况,妥善处置,尽一切努力,确保圆满完成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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