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级党组织在酝酿、推荐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保证了代表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一是在推荐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各行各业先进代表人物纳进来。县委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在酝酿、推荐四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禁少数人研究包办、暗箱操作等现象。从9月份起,县委组织部就组织经贸、科技、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十多个职能部门,开展推荐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活动,全县共推荐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649名,其中妇女237名,非中共党员201名,为酝酿各级代表候选人人选蓄足了源头活水。省、市关于推荐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文件出台后,该县及时研究制定了各类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和酝酿协商方案,并把提名推荐的方法步骤以及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原则,迅速印发到各基层党(工)委和县、镇选区,层层组织推荐,全县共提名推荐省、市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57名,其中妇女占23.6%,非中共党员占24.8%;县代表候选人人选2746名,为应选代表名额的8.94倍;镇代表候选人4694名,为应选代表名额的4.1倍,均超过了上级要求。
二是在筛选把关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各行各业先进代表人物推上来。对酝酿产生的省、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县委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门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外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努力把各条战线上的先进模范人物推上来。各镇党委对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既注意听取下级党组织意见,又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看法;既注意考虑基层干部,又注意考虑民营企业职工和种养殖、流通大户等生产一线各类对象。切实把好政治关、人品关、履职关、群众关、心理素质关,坚决防止违法违纪或品行不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三是在协商确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各行各业先进代表人物选出来。县、镇初步代表候选人产生后,全县各选区分别组织选民进行反复的酝酿协商,按照“三上三下”的要求,充分体现“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和好中选优”的原则。之后,由各镇分别召开党委会、选委会讨论确定镇正式代表候选人。最后,由县选委会在各镇和县各大口(开发区)选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县正式代表候选人,两级代表候选人的各项结构、比例均达到了规定要求。对基层推荐上来的157名省、市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工商联、群众团体等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反复酝酿比较,并兼顾乡镇、部门、条块,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兼顾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形成建议名单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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