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挂“法制科”、“监察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办公、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宣传、组织、人事、综合治理工作,起草局、局党委的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文电、行政等事务,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劳资、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拟订建设系统综合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组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承办地方建设法规、规章的应用解释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县建设行政执法队伍。 |
(二)城建科(挂“公用事业科”牌子)
(二)城建科(挂“公用事业科”牌子)
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培育、指导和规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燃气、热气、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房产登记发证、产权产籍、房屋租赁、交易等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产落实政策工作。 |
(三)工程管理科 负责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规划,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开发经营;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图质量审查工作。 |
(四)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挂“村镇建设科”牌子)
组织修编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依据规划,研究制定规划控制指标和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全县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管理全县测绘工作和测绘标志;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修编、调整并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村镇规划鉴定、审批工作;主管全县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综合开发,参与乡镇重点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负责核发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一书两证”,指导集镇基础设施建设。 |
(五)计划审计科 组织编制城市建设投资计划,有关城建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审计、预决算工作;负责对系统内所有经济合同的审查监督工作。 |